澳洲辦事處

台灣外交部提供澳洲青年赴台打工度假更好的條件

台灣外交部知會澳洲駐台辦事處表示,基於互惠原則,已同意更改澳洲青年在台打工度假計畫的規定。新的規定將更改澳洲青年赴台打工度假的條件,並於2013年9月1日生效。

自從澳洲與台灣在2004年締結雙邊互惠打工度假計畫備忘錄,澳洲便為台灣青年從事海外打工度假的首選之地,僅在2012年,由台灣前往澳洲從事打工度假的人數已超過2.2萬人。但至目前為止,澳洲青年前往台灣體驗打工度假的人數相較之下少了許多。

根據外交部最新規定,持有12個月打工度假簽證之澳洲青年,可受雇於同一雇主最多達六個月,並可就讀四個月不限中文的短期課程。在此之前,在台從事打工度假的澳洲青年,僅可受雇於同一雇主至多三個月,並僅能就讀三個月的中文短期課程。更改後的新規定,將使台灣與澳洲雙邊打工度假的條件更加對等。

台澳打工度假計畫為台灣及澳洲青年提供了一個體驗彼此文化的重要途徑。此一互惠打工度假計劃下的文化交流,將更加深彼此的了解、促進文化鑑賞及提供更多商業機會。澳洲辦事處鼓勵澳洲青年來台從事打工度假,此舉將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穫。

有意願至台灣從事打工度假的澳洲青年,如欲進一步了解申請流程,請參閱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關於在台灣學習中文的資訊,請參閱Study in Taiwan網站。